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行为,为给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提供方便,让毕业生了解改派流程等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毕业生 “报到证”改派分以下六种情况,请按下列流程办理:
(一)原来派到单位,现需改派到新单位的,需提供以下材料:
1、原就业报到证(原件)。
2、原就业单位出具同意解除协议的正式函件。
3、现就业单位接收函、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。
4、毕业生改派(补办)报到证申请表。
注:(改派期限为两年,每人只能改派一次。)
(二)原来派到单位,现申请派回生源地的,需提供以下材料:
1、原就业报到证(原件)。
2、原就业单位出具同意解除协议的正式函件。
3、提供户口本首页、本人页复印件1份。
4、毕业生改派(补办)报到证申请表。
5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两面)。
注:(改派期限为三年,每人只能改派一次。)
(三)原来派回生源地,现申请派到单位的,需提供以下材料:
1、原就业报到证(原件)。
2、现就业单位接收函、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。
3、毕业生改派(补办)报到证申请表。
注:(改派期限为三年,每人只能改派一次。)
(四)原来派回生源地,现申请派到新迁户籍地的,需提供以下材料:
1、原就业报到证(原件)。
2、提供户口本首页、本人页复印件1份。
3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两面)。
4、毕业生改派(补办)报到证申请表。
注:(改派期限为三年,每人只能改派一次。)
(五)原来报到证丢失,现申请报到证补办的,需提供以下材料:
1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两面)。
2、毕业生改派(补办)报到证申请表。
注:(申请补办年限为三年,每人只能补办一次。)
(六)原来为结业生,现申请办理毕业生报到证的,需提供以下材料:
1、原结业生就业报到证(原件)。
2、教务处提供的毕业生学历截图复印件一份(加盖公章)。
3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。
4、毕业生改派(补办)报到证申请表。
注:(办理年限为毕业后半年之内,每人只能办理一次。)
二、由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、整理,并书面上报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。办理完成时间为毕业生上交材料后30天之内。
三、毕业生凭新的《就业报到证》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四、毕业生的改派,时间原则上为每年9月份到次年5月份之间,
按月集中办理。
五、本管理办法自2018年10月起执行,其解释权归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。